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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港南区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发布时间:2024-01-22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检察讯(石玉芳)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用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联合多部门齐抓共管,构建绿色治理新格局。主动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作,制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023年,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3人。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监管部门加强环境监管治理,促进源头治理。

  在办理案件中,针对破坏土地、滥砍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行为,积极督促做好耕地复垦、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工作,全面修复受损生态公益。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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