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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金薇)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此前,崔某曾因犯强奸罪,于2008年8月7日被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出狱不到五年时间,崔某不知悔改,再次犯案。

  2019年10月30日,被告人崔某偶遇被害人董某,在明知董某有精神障碍的情况下,以借钱给董某为借口,将其带至敦化市某处树林内。随后,与被害人董某发生性关系。

  经鉴定,被害人董某被性侵当时精神状态属于中度发育迟滞,无性的自我防卫能力;被告人崔某案发当时精神状态属于正常范围,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明知被害人董某精神发育迟滞,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崔某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崔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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