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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亮剑!洮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8人涉黑案

发布时间:2020-07-1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管教,你那边可以听清吗,请将被告押解至提审室。”

  “现在开庭!”

  2020年7月9日上午9时,洮北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马某明、凌某等28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诈骗等罪一案。为防止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在洮北法院审判法庭内,与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进行开庭审理。区政协、人大、公安机关等单位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属共40余人在审判法庭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1987年以来,被告人马某明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拉拢、纠集被告人凌某、梁某、李某、臧某国等多名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结伙混迹于洮南县城及周边乡镇,逐步形成了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有约定俗称组织纪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有组织地通过强迫交易、利用茶庄洗钱、“滋扰”“聚众造势”“打砸”等暴力、威胁手段非法获利。在洮南市内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采矿、诈骗、盗窃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事实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洮南市部分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及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并做最后陈述。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庭审将持续约15天。(马东雪)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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