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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7-1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立案方式是指根据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可以立案的案件的具体的立案方式。

  为了保障当事人能够正常参与诉讼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开通了多种立案渠道,多措并举,切实满足百姓诉求。

  方式一 网上立案

  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吉林移动微法院”,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我要立案”,根据提示信息内容,选择受理法院、在线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即可完成立案申请。

  方式二 跨域立案

  对不属于我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向我院递交诉讼材料申请跨区域立案,我院收到材料后转送至应该受理的法院。

  方式三 窗口立案

  法院实行人工登记立案,由窗口工作人员在审判管理系统中手动输入当事人信息,完成立案。

  方式四 邮寄立案

  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可将立案材料邮寄至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官一次性向当事人释明,要求其补正或者退回立案材料。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刘国联)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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