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黄胜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06-29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黄胜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江西省余干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黄胜富(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鄱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胜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鄱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胜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