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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姜林奎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姜林奎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原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姜林奎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依法向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林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姜林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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