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哪些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只需交纳一半的受理费?

发布时间:2017-10-1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不能私自解决时,通过是原告将对方起诉至法院,然后先由原告垫付案件受理费,那么哪些案件只需交纳一半的受理费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只有以上这类案件,才需交纳一半的案件受理费,其他案件,则必须先由原告按照法律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