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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其鉴定意见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7-08-3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有些专门性的问题进行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则这些机构专业人员做出的鉴定意见书,对于案件的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有一些鉴定意见书,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存在疑点,需要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如果鉴定人员拒不出庭作证,其鉴定意见还能采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从该法条可知,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否则,其鉴定意见就没有效力,该鉴定意见书就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作者:杨奇)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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