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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8-04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一般人都认为,案件的审判裁量权在法官,因此,申请回避时往往只针对法官,这种做法具有片面性,诚然,法官是被申请回避的主体,但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能仅限于法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该法条对回避人员的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因为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任何一人怀有私心,都可能使案件关键环节出现问题,从而导致案件不能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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