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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组织可以调解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在各类生产行业中,经常发生各种劳动争议,为了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通常情况下,大家首先选择的是让争议双方都坐下来进行调解,这种解决方式的成本最低,效果也最好,那么,哪些组织或机构才能主持调解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从以上法条可知,有以上三类组织可以进行劳动争议的调解。(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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