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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能从重处罚吗?

发布时间:2017-06-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肖某饮酒后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回家途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肖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10毫克/100毫升,对肖某能从重处罚吗?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上、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故可以对肖某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作者:尹业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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