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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安邦人寿保险三个月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

发布时间:2017-05-05  来源:保监会官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标题: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7〕14号)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我会收到你公司报送的“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等产品备案材料。经核查发现,你公司“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通过生存金返还设计形式,将消费者所交保费大量快速返还,把长期年金保险“长险短做”,实际做成两年期业务,规避我会中短存续期产品的有关监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同时,你公司“安邦e起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报备材料中的中短存续期产品董事会决议无总精算师签字,不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针对你公司未严格履行产品开发管理主体责任,出现违反、规避监管规定等问题,我会不予备案上述产品。你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对于已承保客户,你公司应做好客户服务等后续工作。

  二、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你公司申报新的产品。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监管政策、监管要求,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我会将视你公司整改落实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

2017年5月4日

中国全民公众新闻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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