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全会《决定》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三子女拒不承担老人住院费 木垒县法官上门执行

发布时间:2016-04-1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陈长庚)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圆满执结一起赡养纠纷,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周某有三个孩子。现年岁已高,无生活来源,其住院花费几万元,被告三子女只付了一部分,其余部分以种种理由拒绝承担。在万般无奈之下,原告便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审理法院判决三被告每人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1200元。但被告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便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并对其询问及情理说服。虽然当事人态度很消极,但执行法官仍坚持对他们进行思想疏导并说明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所带来的后果。法官耐心的工作态度果然见效,当事人的态度终于发生了变化并同意履行法律义务。当赡养费送到老人手里的时候执行法官露出释然的笑容……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